所谓“无成人陪伴儿童”是指年龄在5周岁到12周岁的无成人陪伴,单独乘机的儿童(原则上不满5周岁的儿童,不能独自乘机)。
无成人陪伴儿童必须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上机地点并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员迎接。如果运输的全航程中包括两个以上的航班时,也就是该儿童需要在某地中转,一定要取得有关承运人(也就是航空公司)的同意。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安排人员在中转地接送或照料,并将接送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提供给承运人。
如果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航班的中转站安排人员接送或照料有困难,要求由承运人在当地照料儿童时,应预先提出并经承运人同意后才可以。
有些航空公司对办理“无成人陪伴儿童”手续在时间上有限制,如有些航空公司限制在航班起飞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有些航空公司限制在航班起飞前三天提出申请。
所需手续:
购买机票并提出申请:
需要提前3天以上到航空公司所属售票处或航空公司授权的机票代理点购票,并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内容包括:儿童姓名、年龄、始发地、目的地、航班号、日期、送站人和接站人姓名、电话、地址等项目。航空公司售票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无误后,将填开客票并向到达站拍发“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电报。航空公司售票处将有关电报和申请单交给旅客并约定在机场的交接地点和方式。
注意检查:
申请完毕后,要注意查看机票,核对儿童姓名、乘坐的航班号及目的地等内容,同时,还要注意无人陪伴儿童的机票与一般儿童票的不同之处:一般儿童票只在姓名后注明“CHD”,而无人陪伴儿童票除了在姓名后注明无人陪伴儿童的代码“UM”外,还注有儿童的年龄。
如果购买了一般儿童票到机场后再提出办理无人陪伴儿童服务手续,一般不予受理。
登机:
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起飞前把儿童送到机场并交给指定的航空公司服务人员。
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送机的家长不要马上离开,以免特殊情况发生(如孩子怕生、不愿登机等),要在确定飞机起飞后,家长方可离开。
此外,家长所留的电话号码要确保准确有效,便于机场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接机:
接站时,接机人必须是申请单上登记的人,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便于目的地机场工作人员确定身份及与孩子的关系,并需在交接联上签名,之后才能领走孩子。
特别注意:
为确保无人陪伴儿童在飞行途中得到妥善的照顾,一般国内航空公司规定每个航班的无人陪伴儿童限制在5名以内,家长应尽早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以免超出限额被拒绝受理。
多数航空公司规定必须在航班起飞三天之前提出申请。
只有采用上述办法,5-12岁的儿童才能独自乘机。